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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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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事关旅行社新规7月1日起生效
上传时间:2024-04-10    已被浏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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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种平台、支付方式、直播电商的兴起,我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大数据杀熟”、“刷单刷信用”、“自动续费”等现象带来的商家和用户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范,《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提供的旅行服务自然也在规范之列,《条例》中旅行社应该重点关注的部分主要:


一是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中的“赠送”项目履行相应义务;二、旅行社相同产品多渠道的销售政策要保障游客知情权;三、旅行社经营者可以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但不要忽略前提条件;四、旅行社应选择正规的销售平台和信誉良好的主播,否则可能要为其夸下的“海口”买单;


《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以上信息引用来自《中国旅游报》,作者:杨艳辉、李川;单位: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


众所周知,旅行社提供旅游线路产品受出发城市不同、预定时间不同、亲疏关系不同等原因的影响,加上现在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繁多,价格变动频繁、同一旅行团价格不一样属于正常现象。
根据7月1日起新实施的条例,只要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提前告知了游客实情,游客就无权在旅行结束后再要求旅行社退还差价。


01
什么是““同团不同价”?

要说清同团不同价的原因,首先要知道什么散客拼团?以下是百度百科对散客拼团的解释:
散客拼团是由全国各地的旅游者(1人或多人)在正规旅游大公司或知名旅行社组织下拼成的一个团队,它是一种普通标准形式的旅游团队。旅游者在游览景点,用车、用餐、导游服务、购物等诸多方面都在享受着团队价格的优惠。

简单的说就是同一个旅游团,由多个不同的旅行社一起招徕游客。最后由一个旅行社主导并安排行程中的各项服务。

在旅游业内,最终安排行程中各项服务的旅行社被称为批发商或供应商。其他招徕游客的旅行社被称为零售商或代理商。批发商在设计好旅游计划以后会分发给各个零售商,并制定一个批发价(同行价),各零售商在招徕游客的时候会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费用作为运营成本和利润。

现在是市场经济,旅游线路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商品。旅行社的服务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旅行社可以根据经营状况确定服务价格,旅游者报名的价格受旅游淡旺季、报名先后及报名的旅行社所决定。


02
造成同团不同价的原因

理解了散客拼团以后,我们再来看同团不同价就很容易理解了。同团不同价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四种原因:年龄层不同、签发地不同、交通差价、尾单价。

1、出发城市不同:如果旅游团中的成员,出发地不同,尤其是涉及到境外出游的团队,全国各地的游客都有。零售商的人员工资、房租等等成本都不一样,那么他们最终给到游客的零售价肯定也不一样。而且批发商给各个零售商的优惠折扣政策也不尽相同。

2、预定时间不同:因为游客预定时间不同,机票价格浮动造成(机票一般越早订越便宜),一般提前预定的游客会订到便宜价格,越靠近出团时间的话价格会高一点。

3、特价尾单:临近发团剩余的几个空位,价格非常低。是批发商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而甩卖的名额,能捡到尾单的就是捡到了大便宜,不过尾单一般都是临近开团的日期,需要买的人能做到说走就走。

4、亲疏关系不同: